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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将逐步扩大排污许可证发放 没有许可证最高罚三万

2006-2-23 在线收藏

  今年年内,太原将逐步扩大排污许可证发放范围,除工业企业外,餐饮、娱乐等行业企业向环境排污都要领取排污许可证。
  首批领到排污许可证的单位有太钢、太原一电厂、太原二电厂、太原煤气化、太化、东山电厂、太重、晋机、狮头水泥厂和西山煤矿总公司等工业企业。今后太原市所有向大气或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单位,都将领取排污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规定的排放量排放污染物。
  据太原市环保局污染处马处长介绍,自《排污许可证》发放之日起,以前所拥有的水、气排放许可证全部作废,没有《排污许可证》的单位不得向水体、大气中排污,一经发现将责令其停止排污、限期办理排污许可证,逾期不办的,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严重者将由同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或停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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