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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钢铁落后产能淘汰重点省份确定

2006-12-12 在线收藏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继要求河北公布第一批淘汰名单后,明年还将要求部分钢铁落后产能省份公布淘汰企业及装备名单。其中,河北、山西、江苏、山东、河南等省被列为淘汰落后产能的重点地区。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司介绍,在发展改革委的限期要求下,河北近日公布了2007年底前第一批淘汰名单,共涉及26家落后企业的398万吨炼铁能力、373万吨炼钢能力。

    下一步河北还将继续筛选公布第二批、第三批名单。

    工业司有关负责人表示,明年还将公布部分钢铁落后产能省份淘汰企业及装备名单。拟由各地提出本地区落后企业和装备名单,发展改革委将联合国土、环保等部门公布。首先将公布2007年底要淘汰的2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20吨及以下转炉、20吨及以下电炉企业名单、落后能力及装备。

    我国钢铁行业近年来高速发展,产能过剩矛盾突出。2005年底已形成炼钢能力4.7亿吨,还有在建、拟建能力1.5亿吨,即使考虑到未来需求的增长,供求也严重失衡。

    “十一五”期间,我国将淘汰约1亿吨落后炼铁产能,2007年前淘汰5500万吨落后炼钢产能。目前,华北和华东落后炼铁能力占全国的81%,落后炼钢能力占全国的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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