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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中央投资水运建设400亿元

2007-7-9 在线收藏

 

     记者从7月5日召开的全国水运工作会议上获悉,“十一五”中央将筹集至少400亿元的资金,重点用于内河和沿海航道、水上支持保障系统等项目的建设,资金数额比“十五”翻了一番。其中用于内河航运的投资将超过200亿元。

     交通部部长李盛霖在全国水运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充分调动各方投资和建设、发展水运的积极性。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公益性强的公用航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水运建设和发展主要依靠市场主体,特别是船队和港口码头的建设与发展要以市场为主导。交通部门要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对市场的引导、培育和监管,重点做好战略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制定工作,积极引导水运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加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力度。

         加强水运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李盛霖要求地方交通部门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争取增加财政性资金投入,出台相关支持政策,逐步建立起稳定的水运设施建设资金来源。同时,在航电结合、水资源综合利用、土地综合开发等方面扩大社会融资,多渠道筹集水运建设资金。

     在当日中午召开的全国水运工作会议新闻发布会上,交通部规划司司长董学博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十一五”中央用于水运建设的400亿元投资中,约200亿元用于内河航运,约100亿元用于水上安全监督和救助等支持系统,其余用于沿海航道建设。董学博说,这一投资比例说明,“十一五”国家把内河航运放在水路交通建设中最突出、最优先的地位。中央投入200亿元用于内河航运基础设施建设这一举措,将吸引大量地方和社会投资,他预计,“十一五”全社会内河航运建设投资总额将超过1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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