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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批复江苏省在太湖流域开展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2007-12-27 在线收藏

  近日,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批复江苏省在太湖流域开展以水污染物排污指标为主要内容的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这是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又一新的重大举措。
在江苏省太湖流域开展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的目的是贯彻落实“十七大”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部署,通过改革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指标分配办法和排污权使用方式,建立排污权一级、二级市场和交易平台,逐步实现排污权行政无偿取得转变为市场方式有偿使用,推进建立企业自觉珍惜环境,减少污染排放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太湖流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目标的实现和水环境质量的好转。此项试点主要包括四点内容:一是要建立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初始价格,将排污指标作为资源实行初始有偿分配;二是2008年在江苏省太湖流域开展化学需氧量(COD)排污权初始有偿出让,建立化学需氧量排污权一级市场,2009年在太湖流域适时推进氨氮、总磷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三是2008-2010年逐步建成排污权动态数字交易平台,形成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市场;四是研发一批排污总量控制技术和先进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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