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12-29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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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度PVC反倾销应对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12月26日,印度反倾销调查当局发布了PVC反倾销案最终裁决公告。根据这个公告中的反倾销税,我们这次由协会组织的11家企业联合应诉取得了不错的结果,在所有八个接受反倾销调查的国家和地区中仅次于韩国和台湾处于较好的水平,更为重要的是,这个结果为中国PVC今后五年内进一步开拓印度市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现将基本情况通报如下:
中国抽样企业反倾销税:
新疆天业 反倾销税 459卢比/吨 (折为 10.38美元/吨 略等同税率 1.1%)
天津大沽 反倾销税 1047卢比/吨(折为 23.68美元/吨 略等同税率 2.54%)
湖北宜化 反倾销税 2702卢比/吨(折为 61.15美元/吨 略等同税率 6.84%)
包括上海氯碱、宁夏英力特、青岛海晶、山东海化、宜宾天原、内蒙三联、LG大沽和昊华宇航八家中国应诉但未抽样企业税率均为前三家的加权平均值
反倾销税 1467卢比/吨(折为 33.23美元/吨 略等同税率 3.62%)
其他所有中国PVC企业
反倾销税 2702卢比/吨(折为 61.15美元/吨 略等同税率 6.84%)
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情况如下:
日本 应诉公司 2813卢比/吨(折7.23%)未应诉公司 3834卢比/吨(折10.08%)
泰国: 应诉公司 1821卢比/吨(折4.55%) 未应诉公司 2456卢比/吨(折6.18%)
印尼 应诉公司 2351卢比/吨(折6.5%)未应诉公司 4738卢比/吨(折13.5%)
台湾 台塑 0 未应诉公司 1119卢比/吨(折2.73%)
韩国 LG、韩华 0 其他公司 1984卢比/吨(折4.94%)
马来西亚 反倾销税 3713卢比/吨(折9.23%)
美国 反倾销税 2170卢比/吨(折5.42%)
本案中最终征收方式没有采取税率形式而是采取从量税办法,用卢比/吨作为征收单位,主要是考虑汇率变化的因素。本公告是印商工部正式发布的案件终裁公告,待印度财政部正式公告后将开始征收反倾销税。请各有关单位在出口工作中注意把握风险,有进一步的情况协会将及时通报。
中国氯碱工业协会
2007-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