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污染源普查进入全面普查阶段
2月27日,在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普查员入户调查出发仪式上,环保总局副局长周建宣读了《致全国污染源普查对象的公开信》,这标志着我国污染源全面普查阶段工作正式开始。
周健指出,经过一年的努力,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目前已经进入全面普查阶段,国家有关污染源普查法律、制度和技术文件的准备已全部就绪,今年要进入全面普查阶段。普查阶段的目标是:全面贯彻《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全面开展污染源入户调查,抓好全面发放普查表,指导普查对象准确填报;完成普查数据审核,确保数据质量,完成数据录入、上报工作,并做好审核把关;建立污染源档案,为全面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各地政府对污染源普查高度重视,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成立了省级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各省级普查办编制2008年度省级经费预算共13.2亿元,基本完成了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调工作。目前,涉及32个行业,351个小类,共23000余个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已编制完成,即将正式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