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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化工厂安全新法规掀波澜

2008-3-14 在线收藏

    针对3月6日美国众议院国土安全委员会通过的一项有关化工厂安全的新法规——《2008化工厂反恐法案》,美国化工界迅速作出回应,表示担心该法案可能会赋予联邦官员权力——强迫一些化工厂停止生产某些化学品,进而削弱美国化工行业的竞争力。
    《2008化工厂反恐法案》极有可能在美国成为一部法律。该法案赋予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对美国化工厂及其他应用或贮存有害化学品的设施具有永久管理权,以确保这些工厂和设施的安全。美国众议院国土安全委员会欲使这一法案替代目前正在实施的关于化工厂安全的临时条例,该条例将在2009年10月到期。
    新法案最具争议性的规定是,它要求约3万家化工厂重新对其制造工艺及其所用的各种化学品进行评估,以确定其是否可通过改用更安全的化学品或者生产工艺从而在遭受恐怖袭击时减少损失。另外,多达8000家被认定具有受恐怖袭击高度危险性的工厂,可能将由DHS直接指导采用所谓的固有安全技术(IST),否则将被关闭。
    美国化工委员会主席杰克·杰勒德代表行业中最大的134家制造商表示,业界最担心的是,新法案中的某些规定可能使人们的关注点偏离化工厂安全本身,如它使DHS来调整或者改变化工厂的化工工艺和产品。他认为,评估化工厂的安全性并判断是否要对生产工艺进行调整,往往要综合考虑一系列的因素,其决定权应当掌握在行业的专家手中。
    美国有机合成化学品制造协会主席约瑟夫·安克,代表约300个从事定制及专用化学品生产的协会成员表示,他们支持DHS出台一部针对化工厂的永久性的安全法规,“不过,我们同样坚决反对打着确保化工厂安全的幌子实施所谓的IST,并把其视为反恐的万能药。实施IST最终的结果就是减少甚至取消某些化学品的生产,进而削弱美国化工行业在全球的竞争力”。
    据了解,该法案将目前实施的安全条例适用范围扩大到水处理业,涉及3000家饮用水及污水处理厂。另外它还允许各州及地方政府出台当地的化学品安全规定,但地方法规不得与国家标准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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