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电石生产继续“受限”科学规划区内行业布局
为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控制我区高耗能产品产量的无序增长,加大产业结构调整,我区决定继续对电石、铁合金实行限量配额生产。并根据行业规划布局、生产规模和准入能力等情况制定了各地区电石、铁合金产品产量及用电量控制计划指标,呼包鄂地区逐年降低,适当增加乌海市、乌兰察布市和锡林郭勒盟等地区产量,并逐渐缩小生产区域。2008年全区电石、铁合金产量仍分别控制在500万吨和300万吨。用电单耗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主要工业产品能耗定额限额的通知》中主要工业产品能耗限额执行。要求各盟市依据自治区分配计划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自治区相关规定要求的企业分配指标;对产品单耗过高和严重浪费能源的企业,不予分配;为防止超配额生产,对完成限量配额的企业,电力部门要及时停止供电。
报告详细罗列了电石产品产量及用电量控制计划,以及全区各盟市分配的电石配额指标,其中包头市22万吨、乌海111万吨、乌兰察布市195万吨、阿拉善盟15万吨、呼和浩特市13万吨、巴彦淖尔市35万吨、锡林郭勒盟18万吨、鄂尔多斯市82万吨、赤峰市9万吨,其他盟市通辽市、兴安盟、呼伦贝尔市均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