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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主要设施进行拆除以绝后患

2008-5-7 在线收藏
    5月4日,记者从陕西省发改委了解到,陕西省将进一步采取严格措施,关停或拆除焦化、兰炭、电石、柠檬酸等行业的189户落后产能企业,杜绝死灰复燃。
     “五一”前夕,陕西省发改委和财政厅向社会公示了2007年列入国家淘汰计划的189户落后产能企业名单,接受公众监督。结果显示,这些落后产能企业已全部关停,绝大部分生产设施拆除完毕。其中涉及焦化企业11家,淘汰产能121万吨;兰炭企业108家,产能738万吨;电石企业8家,产能8.56万吨;铁合金企业4家,产能4.5万吨;柠檬酸企业1家,产能0.1万吨。
    为严禁落后产能异地转移,杜绝死灰复燃,陕西省对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炉体等主要设施拆除、废毁,防止落后产能淘而不汰。
    另据记者了解,陕西省共有焦化生产企业270家、兰炭企业230家、电石企业70家,主要集中在矿产资源丰富的陕北榆林地区,这些企业面临产业集中度低、规模小、装备差、技术落后等问题,炼焦过程中产生的余热、煤气、焦油、化工产品不能全部回收。为此,陕西省计划今年将关闭小焦化企业146家,淘汰落后产能1113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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