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6-6 | 在线收藏 |
---|
首先是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统一思想,紧急行动,严密部署,督促全省各级安监部门迅速成立了领导小组,迅速摸清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分布情况,组织对涉危、涉爆等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有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及时消除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其次是先后下发《关于加强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200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甘肃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关于印发〈甘肃省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开展危爆物品安全管理和清查整顿专项行动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指导帮助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的管理和防护,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好自我防范工作。
再次是重点突出,加大对灾区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监管力度。震后,我局陆续下发了《关于做好抗震救灾中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以内部明电转发了《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做好防范灾区发生次生事故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要求灾区各级安监部门加强对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监管,组成救援组深入灾区工矿商贸企业,采取有力措施,将工作做实做细,确保灾区不发生次生安全事故。
最后是加强协调,整合各部门力量共同做好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监管。我省各级安监部门主动会同公安、工商、交通等部门,加大对不法、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剧毒化学品、易燃易爆化学品和火工品活动的打击力度,建立责任倒查制度,健全源头管理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完善应急预案,开展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强化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强调重要危险物品丢失时,必须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安监部门。
日前,甘肃省政府已组织七个督察组,在全省14个市州开展了第一阶段百日督查工作。其中我局领导带领第二、第七两个督察组,深入酒泉市、嘉峪关市、白银市等重点市州,详细检查了三市涉危涉爆等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和重要安全设施监管情况。检查认为三市危险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监管工作基本按照省局部署有条不紊进行,达到了规定要求,确保了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