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9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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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主要PVC、离子膜烧碱生产单位。华泰公司一期、一期技改项目供汽方式为锅炉产生的中温中压蒸汽经减温、减压装置后引入分汽缸,然后向化工装置及采暖装置等供汽,此运行方式未能充分利用蒸汽能量。近年来,国家将节约能源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十一五”规划纲要把“十一五”时期单位GDP 能耗降低20%左右作为约束性指标。国家建立了GDP 能耗公报制度,并公布了分地区单位GDP 能耗指标,组织开展了千家企业节能行动,本公司也在千家企业之列,并承诺到2010年实现节能25490 吨标准煤的目标。
为积极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建设循环经济运行模式,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华泰公司在满足一期、一期技改生产、生活蒸汽需求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现有 2 台35t/h 中温中压链条锅炉和4 台75t/h 中温中压循环流化床锅炉余热,投资建设2 台C25-3.43/1.27 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应配套的公用工程。锅炉产生蒸汽先经过发电工序发电,经发电降压后的蒸汽直接用于化工生产用汽。发电机组产生的电能全部用于化工生产装置或电石用电。本项目以余热转换成电能,不仅节约了能源,同时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在保证华泰公司一期、一期技改化工装置、生活区用汽的同时,余热所转换产生的电力全部用于生产系统,可大大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工程投产后,年发电量30000 万千瓦时左右,年平均可向企业供电25540 万千瓦时左右,年节约标煤1.7 万吨左右,年节约开支约4700 万元左右,能减少空气中的二氧化碳、二氧化硫及烟尘的排放量,保护当地的大气环境。该项目是典型的节能减排、循环经济项目,综合效益良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国家重点鼓励的节能减排项目。
本余热利用节能项目已经自治区经济贸易委员会审核备案,并取得自治区环保局环境评价的批复。该项目总投资为8321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7731 万元,主要为汽轮机组及部分公用工程,铺底流动资金590 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有资金。
本公司于2009 年1 月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三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余热利用节能项目的议案》。
华泰公司为积极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建设循环经济运行模式,增强企业的经济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在满足一期、一期技改生产、生活蒸汽需求的前提下,进行余热转换成电能项目,不仅节约了能源,同时带来较好的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年发电量30000 万千瓦时左右,年平均可向企业供电25540 万千瓦时左右,年节约标煤1.7 万吨左右,年节约开支约4700 万元左右。
为了保障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加快其项目建设,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乌鲁木齐分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委托该银行向中泰矿冶发放委托贷款,具体如下:
1)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浦发银行向全资子公司中泰矿冶发放贷款20000 万元,贷款期限三年,利率以银行同期利率为准,用于中泰矿冶电石项目建设;
2)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浦发银行向中泰矿冶发放贷款10000万元,贷款期限三年,利率以银行同期利率为准,用于中泰矿冶电石项目建设。
公司于2009 年1 月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公司三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向新疆中泰矿冶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中泰矿冶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本公司及华泰公司的电石供应基地,对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电石供应及价格稳定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中泰矿冶由于建设电石项目资金较为紧张,为加快其项目建设,保证其正常生产经营,本公司和华泰公司决定向中泰矿冶提供委托贷款。对稳定公司未来的电石供应、降低生产成本、稳固公司产业链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