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安邦电化有限公司被江苏省科技厅、江苏省财政厅等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2008年10月21日-2011年10月21日。在这期间,该企业将获得国家有关政策的特别扶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有关规定,企业自认定当年起3年内可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另悉,该公司还被评为2008年度淮安市“产学研”科技合作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