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3-24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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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正能源”)以《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首次上市环境保护核查的函》(君正字[2009]3号)向环保部申请上市环保核查。公司按照要求提交了环保核查技术报告、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向环保部报送了环保核查初步意见。
按照环保部《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要求,本次上市环保核查范围共3家生产企业,具体情况见表1。
环保部经核查,认为君正能源基本符合上市公司环保核查有关要求,并在环保部及相关省环保局政府网站、中国环境报、企业所在地地级以上主要媒体公示1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