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4-2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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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来浙江省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就聚氯乙烯(PVC)反倾销日落复审一案进行核查。
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认真听取了巨化自我国对进口聚氯乙烯采取反倾销措施以来企业生产经营变化情况,以及取消反倾销措施对国内产业的潜在损害等情况汇报,查阅了巨化近几年聚氯乙烯产业发展相关资料,并实地考察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
2003年9月29日,我国对从美国、韩国、日本、俄罗斯和中国台湾地区进口的聚氯乙烯采取反倾销措施,并征收反倾销税,时间为5年。2008年6月30日,包括浙江省巨化集团公司在内的国内主要聚氯乙烯生产企业向商务部提出日落复审申请,认为如果对上述国家和地区的进口聚氯乙烯停征反倾销税,倾销行为有可能继续发生,并给国内产业造成损害,请求商务部维持原反倾销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