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5-15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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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为了增强五九集团的自身发展能力,加快公司煤炭产业的发展,经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另一方股东协商,拟引入特定投资人向五九集团进行增资。
本次拟定增资规模为人民币2.5 亿元至3.5 亿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8000 万元至1 亿元。即按照单位股权人民币3.5 元计算进行增资。2009 年5 月14 日,新投资人与该公司、蓝道公司和五九集团在上海市签署《五九集团增资扩股协议书》,合计向五九集团投资30,800 万元,其中增加注册资本8,800 万元。另有意向投资人金华市中金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昆明圣田摩托车销售有限公司签署《五九集团增资扩股意向书》,计划按照单位股权人民币3.5 元计算合计向五九集团投资4,200 万元。若上述新投资人和意向投资人投资到位,本次五九集团将增资人民币3.5 亿元,其中注册资本增加人民币1 亿元,合计占五九集团33.33%的股权。本次增资完成后,五九集团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 亿元增至3亿元,该公司持有五九集团股权比例由78.82%变为52.55%,五九集团仍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增资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