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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严控化工准入 新建化工项目注册资金至少500万

2009-6-12 在线收藏

    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临沂市进一步加强新建化工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新建单个项目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临沂市要求,各县区加快化工园区规划进度,于2009年10月底前,合理规划出1-2处化工园区,或利用原有工业园区,调整规划化工专用区域,并尽快编制化工园区规划。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设置在化工园区内,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条件建设。
    严格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化工项目,新建单个项目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
    现有化工项目要有计划地逐步迁入化工园区,在原地进行技术改造的,不得新增产能。凡不在化工园区的新建化工项目,环保部门不再受理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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