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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加强新改建项目监管 发布化工装置安全试车规范

2009-6-12 在线收藏

    近日,山东省发布《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同时针对中、小型化工企业的特点,提出了《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试行)》,以加强全省新(改、扩)建化工装置试车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

    近年来,试生产阶段成了化工安全事故发生的危险期、高发期。据统计,2004年以来全省化工装置试车环节共发生事故12起、死亡28人,分别占全部化工生产安全事故的16.9%和19.7%。这些事故,主要是建设单位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对试车安全重视不够、试车管理水平不高、试车前没有制定详细的试生产方案、没有对装置进行严格的安全检查、没有严格控制试车现场人数、设施设备安装质量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等原因造成的。此次发布的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规定,试车前的生产准备阶段、预试车阶段、化工投料试车阶段、生产考核阶段,从预试车开始,每个阶段必须符合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要求,方可进入下一个阶段。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型化工装置的安全试车工作,突出抓好试车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依据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山东省还提出了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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