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重点项目可享优惠地价 加大粗放型项目限制力度
地价政策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中的作用将越来越明显。福建省将实行重点发展产业优惠地价政策,通过低于最低出让价一定比例的做法鼓励相关项目的上马建设,与此同时,一些高耗能的粗放型工业项目准入门槛将越来越高。
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昨日出台《关于建立地价调节机制促进海峡西岸经济区产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决定建立工业用地价格调节机制,一个直接的表现就是政府鼓励发展的重点项目在拿地时将享受到不小比例的“折扣”。福建省政府规定,工业项目在继续执行保障工业发展用地政策的同时,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福建省鼓励发展、列入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重大项目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实行优惠的地价政策,在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政府一方面鼓励部分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将加大对粗放型高耗能工业项目的限制力度,提高部分工业项目的准入门槛。今后,凡列入国家限制用地项目目录所规定的产能条件以下和不符合工艺要求的工业项目、禁止用地项目目录中所列的工业项目,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得予以办理项目用地相关手续。其他的项目中还有一些需要环评报告,且其土地出让底价在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基础上提高20%。具体包括:皮革及毛皮加工、电石、铁合金、印染、拆船、焦炭、化学制浆造纸;金、银、铁、锰、铬等金属冶炼和中小型钢铁型冶炼;煤矿及金属矿山开发、石板材开采加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