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9-22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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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公告称,该公司接控股股东中国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通知,2009 年9月18 日,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豫国资文 [2009]43号《关于同意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吸收合并方案及协议的批复》,中国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吸收合并中国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平顶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事项。
另据公告称,本次吸收合并将使中国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该公司股份由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继持有。本次股权承继尚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豁免要约收购后方可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