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发起对中国草甘膦反倾销案日落复审调查
2009年9月2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了立案公告,正式发起对中国草甘膦反倾销案日落复审调查。调查期为2008年9月1日至2009年8月1日。日落复审将裁定维持或取消原定29.9%的反倾销税。2000年2月,欧盟委员会对中国产草甘膦反倾销征收48%反倾销税。2003年2月进行期间复审和日落复审的合并审理调查;欧盟委员会于2004年9月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草甘膦征收29.9%的反倾销税。2009年5月1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暂停征收对进口自中国的草甘膦的反倾销税,期限为9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