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15 | 在线收藏 |
---|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公告称,根据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关于下达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第一批)2009年第二批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乌发改函[2009]552号)和自治区发改委《关于下达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第一批)2009年第二批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新发改投资[2009]年1786号)精神,作为自治区重点产业振兴项目,安排该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6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配套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工程项目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第一批)2009年第二批新增中央预算内投资13000万元。截止2009年10月10日,以上预算资金已全部划入华泰公司专用账户。
公告认为,该笔投资的获得,将有助于新疆华泰重化工有限责任公司36万吨/年聚氯乙烯树脂配套30万吨/年离子膜烧碱工程项目的建设,但不会直接增加公司当期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