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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统一部署 开展重金属污染物专项检查

2009-10-27 在线收藏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的统一部署和安排,阿盟将重金属污染物环境管理工作作为年度专项行动重点任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专项检查工作组,对全盟可能产生重金属污染物的行业和工业企业进行了排查,初步筛选出产生重金属污染物的企业,在此基础上对筛选出的企业逐一对照项目环评报告和审批文件、可研报告认真核对原辅材料类型、工艺流程和产生的污染物类型,并对产生重金属污染物的污染源进行现场检查,核实重金属污染物产生量和利用途径、排放去向。
  通过详查,全盟产生重金属固体废物的企业有2家,分别是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产生废氯化汞触媒)和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钠实业部氯酸钠厂(产生铬渣),针对两个企业在重金属污染物环境管理方面的问题,阿盟环保局已下达限期整改通知,要求中盐吉兰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对废氯化汞触媒存放场地设立警示标牌,废料在返回原厂家前必须密封保存,不准随意堆放;限期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制钠实业部氯酸钠厂于2010年10月前完成现存铬渣的处置工作,同时要求加强铬渣贮存场地管理,严格防渗措施和防雨、防流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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