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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安化工子公司被认定为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

2009-11-11 在线收藏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江南化工被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小组苏高企协[2009]11号文件认定为江苏省2009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为3年。

    根据相关规定,江南化工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其所得税享受10%的优惠,即所得税按15%比例征收,这将有助于降低江南化工的税负,提高江南化工及本公司业绩。目前江南化工正在根据相关规定办理减税手续。

【链接】 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系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位于江苏省镇江新区国际化学工业园内,占地面积约500多亩,主营草甘膦化学除草剂。企业现有在岗员工约760余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近200人,公司注册资本5200万元,总资产1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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