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1-17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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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八次董事会于2009年11月13日通过了《关于收购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持有的唐山三友兴达化纤股份有限公司39.87%的股权的议案》。
2007年8月28日,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及其它各方签订《资产重组框架协议》、《股权退出协议》及其它相关协议。
根据上述合同和相关协议的约定,信达公司对唐山三友兴达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5,915.98万元,持股比例为39.87%,并有权选择于2009年底前退出或继续持有,如信达公司于2009年底前退出,将以人民币30,461.12万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兴达化纤全部股权出让给三友集团或三友集团书面指定的符合规定的受让方。
兴达化纤是国内粘胶短纤的龙头企业之一,产能16万吨/年,居国内第四位。关于兴达化纤的情况参见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预案。
公告认为,兴达化纤资产质量优良,盈利能力较强,可以与公司现有的纯碱、PVC和烧碱形成优势互补,提高公司盈利稳定性。该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收购事项表示同意。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三友集团将回避表决。
据该公司之前公告称,该公司于2009年11月3日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处获悉,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可能涉及到我公司,但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09年11月4日起停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