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22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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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保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于2009 年12 月16 日在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根据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9)冀执字第13-5 号] 裁定,将沧州大化集团持有的沧州大化3,934,300 股股票划转至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此项股权划转工作已于2009 年12 月18 日划转完毕。截至目前,沧州大化集团持有该公司股权数合计余额为145,014,223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5.9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