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28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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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9年1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四届十八次董事会。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调整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第三方的议案》。
根据方案,将由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因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要求提前清偿债务之债权人提供债务清偿义务及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上述债权人包括盐湖集团和盐湖钾肥的相关债权人。
由中国中化股份有限公司承继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作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盐湖集团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及盐湖钾肥异议股份收购请求权第三方之一所作的承诺。
新增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为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盐湖集团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及盐湖钾肥异议股份收购请求权第三方之一。
因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拟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于2009 年7月25 日公告了《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及注销盐湖集团所持盐湖钾肥股份报告书(草案)》。
根据《青海盐湖钾肥股份有限公司以新增股份换股吸收合并青海盐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及注销盐湖集团所持盐湖钾肥股份报告书(草案)》,本次换股吸收合并由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对因本次换股吸收合并要求提前清偿债务之债权人提供债务清偿义务及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由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深圳市兴云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华美丰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禾之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王一虹共同承诺担任本次吸收合并盐湖集团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及盐湖钾肥异议股份收购请求权的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