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28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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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为使公司污水处理扩建项目、巴音井田煤炭新建项目、千里沟煤炭新建项目、石灰石矿新建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为以下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一)控股子公司——阿拉善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有限责任公司拟申请银行贷款10,000 万元,由公司及阿拉善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兰太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拟向银行申请2,000万元中期银行贷款,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兰太资源公司提供反担保。
(三)兰太资源公司全资子公司——鄂托克旗胡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向银行申请2,000 万元中期银行贷款,由本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胡杨矿业提供反担保。
(四)兰太资源公司控股子公司——鄂托克旗早稍敬老院千里沟福利煤矿拟向银行申请2,000 万元中2期银行贷款,由公司及阿拉善福泉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公告称,扩建污水处理项目将有偿承担开发区内生产企业污水、城市生活污水、经营服务、商业服务类污水的处理,可获得一定收益,投入生产运营以后,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巴音井田煤炭、千里沟煤炭、石灰石矿新建项目可增强本公司资源的互补性,提高本公司的规模效益,投入生产运营以后,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