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VC 糊树脂 电石 | 烧碱 液氯 盐酸 原盐 | 甲烷氯化物 环氧氯丙烷 环氧丙烷 氯化石蜡 氯乙酸 ADC发泡剂 | 国际资讯
>> 您现在的位置:氯碱网 >> 市场资讯(VIP) >> >> 正文

四川金路公告控股子公司德阳市电化破产程序终结

2010-1-27 在线收藏

    近日,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2008]什邡民破字第01-3号),裁定终结该公司控股子公司德阳市电化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2008年9月25日,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电化公司的破产申请。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公司控股子公司电化公司的破产申请后,将其移交给电化公司所在地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审理。

    2008年10月17日,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下达了民事裁定书([2008]什邡民破字第01-1号),受理电化公司的破产申请,同时宣告公司电化公司破产,并依法指定破产管理人开展破产清算工作。

    电化公司为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4345万元,占总股本的86.9%,重庆天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00万元,占总股本的10%,德阳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出资155万元,占总股本的3.1%。

    由于近几年国家对高耗能、高耗资源行业的宏观调控,加之电化公司历史包袱严重,致使电化公司经营困难、长期亏损,特别是“5.12”汶川特大地震,电化公司地处极重灾区,厂房设施在地震中全部摧毁,根本无法恢复生产。

    2008年10月17日,四川省什邡市人民法院宣告电化公司破产,并指定破产管理人开展破产清算工作。

    根据公告称,由于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此以前已对电化公司长期股权投资4447.50万元和债权9420.85万元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电化公司终止破产清算程序不会对本公司当期合并报表利润产生影响。

头条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