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3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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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其网站发布《关于启动第四批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通知》,昊华公司名列其中,成为国家专利试点单位。
根据通知要求,第四批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工作自2010年1月正式启动,为期两年。第四批试点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组织,统一进行工作部署、指导、检查和监督,同时采取“适度委托”方式委托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开展具体试点工作,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指导下,按照试点方案,具体组织开展本地区的第四批试点工作的实施。
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试点单位建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由主管知识产权工作的单位负责人担任常务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可挂靠在试点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时督促试点单位设立试点工作专项经费,原则上,每年度试点工作专项经费不低于10万元。
昊华公司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专利试点工作方案,全面落实试点工作各项任务,务求实效,按时高质量完成试点各项要求,确保两年后顺利通过验收。昊华公司并将以此为契机,积极探索专利托管等新模式,抓住专利申请做为工作主线,推动专利工作上台阶,为企业科技创新、价值提升、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