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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低碳经济指导意见或推小范围碳交易试点

2010-3-11 在线收藏
    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发改委正在研究制订一个发展低碳经济的指导意见,并考虑在一些特定的行业和地区开展小范围的碳交易试点。 
  哥本哈根会议上,我国承诺,到2020年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40%至45%。这一具有挑战性的目标,表明我国走“低碳”发展道路的决心和信心。发改委人士表示,下一步发改委将把这个目标落实在地方与行业的发展规划中,并准备试行建立碳排放强度考核制度。 
  目前,相关部门已经启动了碳排放标准的研究,到目前为止,初步完成了框架性的研究工作。碳强度标准可以为发展考核制度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此外,发改委还将研究制订一个发展低碳经济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将包括两个方面的重要内容。一是低碳区域地方试点。当前,低碳经济是最热的话题,各地对发展低碳经济也很有积极性。但是至今为止,试点城市的名单还没有最终确定。 
  另一部分是加强发展与低碳经济相关的重点行业。内容包括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的改造转型。 
  在这些特定的行业和地区,发改委人士表示,还可以探索利用市场手段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开展小范围的碳交易试点。 
  目前看来,电力、石油、化工等行业入选的可能较大。因为这些行业的企业多是大型央企,从收益、利润来讲,是在整个集团内进行核算,集团内有效率较高的电厂,也有效率较低的,可通过集团内部的碳交易来推进节能、控制二氧化碳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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