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VC 糊树脂 电石 | 烧碱 液氯 盐酸 原盐 | 甲烷氯化物 环氧氯丙烷 环氧丙烷 氯化石蜡 氯乙酸 ADC发泡剂 | 国际资讯
>> 您现在的位置:氯碱网 >> 市场资讯(VIP) >> >> 正文

金融危机致使债务难以偿还 锦化正式步入重整程序

2010-3-22 在线收藏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公告表示,经公司资金职能管理部门自查后发现,因受国际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出现严重亏损,致使公司无力清偿到期银行借款及利息9.04亿元,占经审计净资产的93.44%。

  公告显示,至2010年2月28日,ST锦化累计到期末偿还银行本金合计8.28亿元,其中:欠葫芦岛商行站前支行1.25亿元;欠建行化工支行4.7亿元元;欠锦州商行城建支行9200万元;欠农行葫芦岛市分行4600万元;欠中行葫芦岛市分行4366.48万元;华夏沈阳中山广场支行5195万元。ST锦化称,由于上述银行借款已逾期,可能存在罚息,罚息由银行计算核准,目前尚不能明确确定数额。

  此外,在ST锦化的财务状况迅速恶化的同时,一些债务、合同等纠纷诉讼也纷至沓来。经ST锦化自查后发现,现有19项诉讼。

  在19项诉讼中,不仅包括锦州银行、中信银行沈阳分行等债权银行方,还包括关于珠海万力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诉ST锦化买卖合同纠纷案等,涉及金额5.67亿元。

  ST锦化称,因上述案件尚未终审判决,诉讼对公司当期利润的影响目前尚无法判断,公司将根据案件的开庭审理情况及最终判决结果作进一步分析。

  3月19日,ST锦化收到葫芦岛中院《民事裁定书》,公司债权人葫芦岛市商业银行站前支行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葫芦岛中院申请对锦化氯碱进行重整,葫芦岛中院裁定对公司进行重整,并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由于公司被法院裁定进入重整程序,根据相关规定,ST锦化将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变为“*ST锦化”。公司股票将于2010年3月22日停牌1天,自2010年3月23日起复牌交易,自复牌之日起20个交易日后,公司股票将停牌。

头条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