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4-15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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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告认为,内蒙古亿利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41%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亿利化学因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10,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公司同意按股东方约定为亿利化学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5,467万元,保证责任期间为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履行期届满之日。
该公司董事会认为,随着经济的复苏和市场的逐步回暖,亿利化学产能逐步放大,经营状况不断改善,有良好的增长潜力,同时该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为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提升经营业绩,董事会同意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