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4-19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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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该公司于2010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大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累计不超过1亿元的借款支持的议案》。
公告认为,由于公司目前仍处于亏损状态,资金极为紧张,公司已有三期到期债务未能按重整计划的要求及时清偿,目前公司存在着破产清算及股票终止上市的风险。因此,在目前公司对外难以取得融资需求的情况下,为维持和保证公司最基本的生产和经营,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公司向大股东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努力争取累计不超过1亿元的借款支持,对于每笔借款的融资成本应不超过相同条件下公司向银行的贷款成本,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的协议及经营层办理每笔借款的相应手续。上述借款主要用于维持日常生产经营、重整子公司、内部资源整合及其它必须事项。
新希望化工投资有限公司为该公司控股股东,持有29.85%的股权。公告分析,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增强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