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电监局分四阶段展开节能减排电价大检查工作
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环境保护部、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国电力价格大检查的通知》(发改价检2010]1023号)下发后,华北电监局周密组织部署,检查工作全面展开,华北区域此次电力价格大检查将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1日至6月10日为自查阶段,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按照检查内容进行自查,于6月10日之前上报自查报告。
第二阶段:6月10日至10月31日为重点检查阶段,由价格、电监、环保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开展检查。
第三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为整改处理阶段,督促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对查出的价格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第四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为总结阶段,对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检查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提出对策建议,向上级部门提交检查总结报告。
华北电监局将会同区域内价格、环保部门对各地越权出台并实施优惠电价的问题,以及所有高耗能企业的电价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所有火力发电企业脱硫电价、上网电价执行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