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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开始着手清理违规电价 违规主体将被重罚

2010-6-23 在线收藏

     记者从6月22日召开的2010年云南省电力价格大检查动员会上了解到,云南省物价局联合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省能源局等6部门已经着手对全省电价进行有序检查。 
    在6部门联合发出的通知中,火电发电企业的脱硫电价、对高耗能企业的变相优惠电价、电网公司压低上网电价等行为将成为检查重点。本次检查在全国范围内陆续展开,7月12日前,全省16个省级联合检查组将向省物价局上报检查终结报告,并于12月份上报国家发改委。 
    此前,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发出通知,要求清理对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随后,再次发出“特急”通知要求地方立即开展电价检查。国家通知还规定,铁合金、氯碱、电石等高耗能企业用电价格低于大工业电价10%以上的,暂时调整到比大工业电价低10%的水平;价差大于5分钱的,每年取消5分钱优惠,直至达到比大工业电价低10%的水平。这些政策都从今年6月份开始执行。

    云南盐化负责人告诉记者,企业现在没有享受电价优惠,所以本次政策调整不会影响到云南盐化。而对于企业试点直购电价,该负责人认为“政策不明朗”,公司尚未尝试。 
    电网公司和电力企业也在本次清查范围内。文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作为发电供电企业,该公司目前不存在清查范围内的问题,“我们严格执行电价政策,”该负责人称,对于高耗能企业,文山州境内的此类企业已经基本关停,优惠电价、差别电价都不存在。另外,文山电力是水电企业,对地方小水电执行全数收购,所以在上网电价方面也没有违规政策。 
    根据云南省物价局等政府部门的安排,本次检查覆盖了全省发电、供电企业和高耗能企业,尤其是对脱硫电价违规行为,可追溯至有关发电企业开始得到脱硫电价之日。全省各级政府必须在6月10日前停止执行对高耗能企业的各种产业园区的越权电价优惠。对于规定期限内仍然违规的电力企业,除没收全部价格违法所得外,还要处以最高5倍罚款。相关地区未规范政策的,将追究行政领导和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据了解,“十一五”期间,国家确定云南省节能减排的主要控制目标为:到2010年底,全省单位GDP能耗要比2005年降低17%,而2010年自定目标是单位GDP能耗下降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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