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VC 糊树脂 电石 | 烧碱 液氯 盐酸 原盐 | 甲烷氯化物 环氧氯丙烷 环氧丙烷 氯化石蜡 氯乙酸 ADC发泡剂 | 国际资讯
>> 您现在的位置:氯碱网 >> 市场资讯(VIP) >> >> 正文

电解铝、铁合金出口退税取消,烧碱得以保留

2004-12-30 在线收藏
  继2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把集成电路、移动通信设备、计算机等部分IT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之后,昨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又下发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取消电解铝、铁合金等商品出口退(免)税政策。由此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的系列调整凸显出来的变化引人注目。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外经部副部长赵晋平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系列调整表明,我国想通过出口退税政策的调整来达到调整宏观经济结构的目的。  他认为,这是把出口退税当作弹性工具来使用,目前适合我国的现实情况,但从长远看,为了鼓励产品出口,我们还是要普遍实行出口退税制度。出口退税应是一种长期的制度安排,而非一种弹性工具。  
  据悉,此次取消出口退税的电解铝、铁合金等商品,主要包括未锻轧非合金铝、未锻轧铝合金、锰铁、硅铁、硅锰铁等17种商品。
  赵晋平分析,像电解铝、铁合金等商品,对我国来说,一直是一种稀缺的资源性产品,具有重大战略意义。此次,我国取消电解铝、铁合金出口退税就是想通过这种手段达到控制此类商品出口,调控此类行业投资过热的势头,以达到宏观调控的目的。电解铝市场价格下降,对我国目前的宏观经济结构非常有利。但这种做法只能是权宜之计。
  据本网了解,国家原本有意取消出口退税的还有烧碱,但在氯碱协会的积极呼吁和反复争取下,得到了主管部门的理解,保留了烧碱的出口退税。

附 协字(2004)第047号 关于争取有利于烧碱出口的政策调整的报告


头条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