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24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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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以《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融资申请环保核查的请示》(青碱司发[2008]30号)向国家环境保护部申请上市环保核查。在此基础上,青岛碱业按照要求向环保部提交了环保核查技术报告、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其他相关材料。同时,山东省、广东省环保局也分别向环保部报送了环保核查初步意见。
按照《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公司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要求,本次上市环保核查范围共8家企业,具体情况见表1。
经核查,青岛碱业基本符合上市公司环保核查有关要求,未来将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以接受各方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