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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绑市场主体 百余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及下放

2013-5-22 在线收藏

    近日,国务院公布,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共计117项。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71项,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20项,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0项,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3项;取消或下放管理层级的机关内部事项和涉密事项13项(按规定另行通知)。另有16项拟取消或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是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国务院将依照法定程序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修订相关法律规定。
    其中,包括取消企业投资乙烯改扩建项目核准;取消企业投资精对苯二甲酸(PTA)、甲苯二异氰酸酯(TDI)项目及对二甲苯(PX)改扩建项目核准;取消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取消企业铁路专用线与国铁接轨审批;取消企业自备车辆参加铁路运输审批和取消石油、天然气、煤层气对外合作合同审批等。
    据悉,在这次取消和下放的事项中,取消有107项,超过80%,这些行政审批项目主要集中在经济领域,以投资和生产经营活动项目为主,目的就是要尽快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从体制机制上给市场主体松绑,进一步激发企业和个人创业的积极性。同时,把一些适合由地方管理的事项下放给地方,发挥地方的管理优势,调动地方的积极性。

     附件:1.国务院决定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共计91项)
            2.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目录(共计10项)
            3.国务院决定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共计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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