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2-31 | 在线收藏 |
---|
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公告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8年12月30日在公司办公楼召开,会议经表决一致同意,为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提供5000万元人民币期限为一年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据悉此次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定为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向深圳发展银行大连分行申请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公告称,董事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在决议之前对该公司有关资信情况进行了研究调查,该公司董事会认为,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是大型铝型材加工企业,资信状况良好, 担保风险较小,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参与表决的9名董事一致同意为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截至公告日,锦化氯碱累计对外提供担保人民币余额为51640万元,占该公司2007年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42.87%,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和对外逾期担保的情况。
【链接】
被担保人名称: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忠田
营业执照注册号:211000400008475
现住所:辽阳市宏伟区曙光乡徐家村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注册资本:14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铝型材及制品
本公司与辽宁忠旺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07年度 2008年1-9月份 备注
资产总额 989,539 1,342,547
净资产 513,133 677,509
主营业务收入 607,522 895,128
净利润 58,590 165,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