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化集团100%股权无偿划转给北部湾集团签订协议
日前,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南化集团转来: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与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5日签订《南宁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划转协议》的相关资料。南宁市国资委同意将其持有的南化集团100%的股权无偿划转给北部湾集团持有;北部湾集团同意受让南宁市国资委无偿划转的南化集团100%的股权。协议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双方签署本协议;二是南宁市政府及上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三是中国证监会豁免要约收购。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南宁市国资委不再持有南化集团100%的股权,即不再间接持有南化股份32%(75,248,058股)的股权,但仍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南宁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宁产投”)间接持有南化股份4,943,688股,占南化股份总股本的2.1%(其中,南宁产投直接持有南化股份4,462,509股,占南化股份总股本的1.9%;南宁产投通过南宁统一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南化股份481,179股,占南化股份总股本的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