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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氯碱积极贯彻节能减排 提前三年淘汰四氯化碳

2009-1-14 在线收藏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原有一条年生产10,000吨CTC生产装置。为进一步贯彻“节能减排”和执行《中国逐步淘汰消耗臭氧层物质国家方案》,经上海市市政府批准,2007年9月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拆除四氯化碳生产装置。
    四氯化碳是《蒙特利尔议定书》规定的消耗臭氧层受控物质,主要用作生产CFC-11/12的原料、化工助剂、清洗剂等。按照《蒙特利尔议定书》要求,中国CTC的生产量和消费量,至2010年,除一些必要用途外将全部淘汰。
    2007年9月28日上海市环保局组织市环境监察总队对公司进行现场监察,核实四氯化碳生产装置已经关停。近日,上海市环保局ODS环境管理办公室再次核查了该公司2006年度生产库存的369.257吨四氯化碳销售清单,核实已按国家有关规定全部销售完毕,2007年度已无四氯化碳库贮存量,比国家淘汰四氯化碳生产的最后期限,提前近三年。此外,据本次全市ODS普查与执法检查,上海市CFCs生产企业业已全部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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