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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巨化科技副产四氯化碳处置方案获环保部批准

2013-12-19 在线收藏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日前复函,核准宁波巨化科技有限公司扩建23万吨/年甲烷氯化物扩建项目及8万吨/年四氯乙烯技改扩建项目副产四氯化碳处置方案。
    环保部在复函中要求,宁波巨化公司扩建甲烷氯化物装置副产的全部四氯化碳必须通过项目配套扩建的四氯乙烯生产装置进行转化,不得对外销售和任意排放,项目不得建设四氯化碳精馏装置;同时,要安装四氯化碳生产在线监控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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