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12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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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 月10 日,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该公司拟向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上述三家公司拥有的与煤炭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负债的议案。
据公告称,截止本公告日,此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已获得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本次拟购买资产的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等各项工作正在进展过程中,所聘请的中介机构尚未出具正式的专业报告,该公司亦未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与出售方形成新的决议或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