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5-7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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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山西省下达2014年工业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并将任务具体落实到7个行业的45户企业及设备。山西省要求各企业10月底前完成落后产能淘汰任务的现场核查与验收。 据悉,2014年,全省各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为:炼铁105万吨,炼钢320万吨,水泥118.8万吨,焦炭678万吨,电力57.4万千瓦,电石23.6万吨,铁合金8.13万吨。 5月16日前,山西省将目标任务分解到相关市县,落实到具体企业及设备,9月底前,要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列入名单的落后和过剩产能主体设备及附属生产设备全部拆除废毁,使其不能恢复生产,且不能向其他地区转移。10月底前,组织相关部门完成对所有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的现场核查和验收,出具书面验收意见,并报送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同时,在市级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当地主流媒体上公告本市已完成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任务的企业名单。2014年11月底前,各市需将2014年度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组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