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5-14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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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发布关于向控股股东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进展公告。公告称,2014年4月25日,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五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及下属公司2014年整体生产经营情况,结合目前融资环境,向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申请不超过10亿元财务资助,利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期限不超过一年。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公司可在规定期限内根据资金需要提取使用。 2014年5月13日,中泰化学(乙方)与中泰集团(甲方)签署了《财务资助协议》,约定中泰集团以发行的短期融资券10亿元以财务资助形式提供给该公司,财务资助利率6.1%,期限1年。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为保证甲方子公司乙方日常生产经营顺利进行,根据其目前资金状况,经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以发行的短期融资券100,000万元人民币以财务资助形式提供给乙方,期限一年;甲方将人民币100,000万元按乙方需要,将资金一次性提供给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