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6-11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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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与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进行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青海宜化将自有氯碱化工生产设备(即租赁标的物)出售给信达租赁,信达租赁再出租给青海宜化使用,青海宜化按期向信达租赁支付租金。本次融资租赁金额为70,000万元人民币,期限5年,租赁利率为浮动利率即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2012年7月6日调整)上浮5%。租赁保证金为7000万元,租赁手续费为3500万元。本次融资5年所支付的利息合计约为11627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