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20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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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宜昌宜化太平洋热电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及《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宜昌宜化太平洋热电公司分别向建设银行三峡分行30000万元、中国银行三峡分行5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为湖北宜化肥业有限公司分别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000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三峡分行贷款6000万元、中国银行三峡分行贷款4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据悉,宜化肥业自2006年10月正式开车出产品以来,生产经营形势良好,由于生产快速发展,资金需求不断增加,为保证生产采购的顺畅,该公司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10000万元、中国农业银行三峡分行贷款6000万元、中国银行三峡分行贷款4000万元。太平洋热电目前生产经营形势良好,由于生产快速发展,资金需求不断增加,为保证生产采购的顺畅,太平洋热电拟向建设银行三峡分行贷款30000万元、中国银行三峡分行贷款5000万元。
公告认为,该公司为宜化肥业和太平洋热电银行贷款提供担保,被担保方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自身完全能够偿还所借银行贷款,且公司采取了规避风险的反担保措施,足以保障上市公司的利益。上述担保是可行的,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综上所述,该公司为宜化肥业20000万元银行贷款及太平洋热电35000 万元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公司采取了反担保措施,切实保障了上市公司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