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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委会首批八个巡查组将赴8省区市巡查

2016-4-22 在线收藏
    4月14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召开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动员会,部署开展首次安全巡查,着力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国务院安委会派出巡查组对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巡查,在我国安全生产史上还是第一次。首批8个巡查组将于5月初分赴江苏、山西、湖南、天津、广西、广东、贵州、云南8个省(区、市)开展巡查工作。
    会议指出,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性安排,对于推动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及时发现突出问题、完善政策措施、开拓工作思路,都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巡查工作要紧密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任务,着力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重特大事故频发,危害大、影响大,对人民群众安全感带来很大冲击。巡查要聚焦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势头、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等重点工作。要突出巡查重点,既聚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又检查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力求巡查客观全面、科学严谨,针对性、实效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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