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道部调整铁路货物运价
日前,铁道部发布了《关于调整铁路货物运价的通知》(铁运电[2005]49号),自2005年4月1日起调整铁路货运价格。通知指出,全路实行统一运价的正式营业线和运营临管线,货物平均运价每公里提高0.5分。整车农用化肥运价暂不作调整。通知还对部分货物品类的运价号进行了调整。
另外,《铁路货物运价规则》条款也作了修订,新增加第16条指出,运输危险货物,根据危险货物的性质、等级,按适用的运价率和下列规计费:
1.一级毒害品(剧毒品)加100%;
2.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一级易燃液体(代码表02类石油除外)、一级易燃固体、一级自燃物品、一级遇湿易燃物品、一级氧化剂和过氧化物、二级毒害品、放射性物品加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