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5-13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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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称,2016年5月7日,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为乌海化工向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信托贷款2亿元提供担保,担保范围主要包括主债权本金、贷款约定期限内利息、贷款逾期期限内利息、复利、罚息、补偿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担保金额约2.23亿元,担保期限12个月。
2、公司为乌海化工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8,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12个月。
3、公司为乌海化工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7,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12个月。
4、公司为乌海化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2,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12个月。
5、公司为乌海化工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海南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7,6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12个月。
上述担保金额合计为76,900万元。
公告称,被担保人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本次担保事项均因乌海化工流动资金需求等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为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为乌海化工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